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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编辑:尹伟华 文章来源:人才烟台 发布时间:2023-09-27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建设质效双优制造业强市,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发展、突破发展、领先发展为导向,全力实施“9+N”产业集聚培育工程。到2023年,培育形成2个2000亿级、4个千亿级和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同时,谋划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N个前沿性产业。

  二、“9+N”产业集聚培育工程

  1.绿色石化产业集群,依托6个省级化工园区和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万华工业园等重大项目,按照“油头、化身、高化尾”要求,突破发展炼化一体化产业,到2023年产值突破2000亿元,建设技术领先、安全环保、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世界一流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2.有色及贵金属产业集群,依托山金、招金、南山铝业等骨干企业,拓展工业应用领域,开发黄金精深加工产品,重点扶持高端铝材向飞机制造和轨道交通领域拓展,到2023年产值突破2000亿元,建设全国最大黄金精深加工基地和重要新型铝材深加工基地。

  3.汽车产业集群,依托上汽通用东岳、山东汽车、玲珑轮胎、胜地汽车等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汽车向高端、节能方向升级,加快山东宝雅·一汽吉林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到2023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建设百万辆整车基地。

  4.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依托杰瑞、斗山、康泰实业、艾迪精密等骨干企业,优化提升工程(矿山)机械、轨道交通装备,鼓励研发和生产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智能制造关键装备,到2023年产值突破1200亿元,建设国内知名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5.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依托富士康、睿创微纳、东方电子、鲁鑫贵金属、正海磁材等骨干企业,持续做大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核心元器件产品规模,到2023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建设中国北方重要的消费类电子产业制造基地。

  6.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鲁花、龙大、喜旺、张裕等骨干企业,深度对接“新六产”、现代物流配送业、文化旅游服务业,重点发展粮油、水产品、肉禽、果蔬加工产业,葡萄酒、保健品、调味品制造产业,到2023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建设“中国食品名城”。

  7.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荣昌、东诚药业、石药百克、绿叶等骨干企业,以重大疾病防治和原始创新为重点,大力发展抗体、疫苗、蛋白药等,到2023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城市。

  8.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依托大金重工、山东核电、蓬莱巨涛、远景能源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风电装备、核电装备等,到2023年产值突破800亿元,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城市。

  9.航空航天产业集群,依托山东长征火箭、513所、东方蓝天钛金等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航空原材料及零部件、火箭发射及制造、卫星总装制造、卫星运营服务等核心产业,到2023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建设国际领先的东方航天港。

  与此同时,跟踪趋势、立足优势,加快建链强链补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N个前沿性产业。

  三、实施路径

  10.创新驱动行动。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建设一批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主体的新型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积极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引进一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的创新团队。加大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到2023年,高新技术产值占比达到56%以上;新增各级创新平台100个以上;制造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新增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

  11.市场主体成长行动。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发展思路,大力培植和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群体。到2023年,新增产值超百亿企业3家以上,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等企业1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700家,上市企业3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12.智能制造行动。围绕重点行业,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打造智能工厂(车间)。聚焦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核心环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滚动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化技术改造。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3年,打造300家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3.数字转型行动。加快5G网络布局,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深化5G网络技术与应用融合,建设山东5G网络示范区、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引导企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实现从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到2023年,初步形成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力争“灯塔工厂”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14.招大引强行动。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强化资源、技术、产品、服务多元化供应和国际产能合作。把握产业转移新动向,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充分利用国资、产业扶持资金、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和各类基金,与重大招商项目开展股本合作,形成引进团队——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的链条。到2023年,全市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品牌制胜行动。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培育行业品牌、地域标志型产业品牌。聚焦“一产业一品牌”,高水平举办一批有影响力会展活动,实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到2023年,争取培育更多地域标志型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政策

  16.支持争取上级政策。对制造业领域国家和省支持、产业导向明确的项目,按照国家支持资金额度1:1、省支持资金额度1:0.5,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支出。

  17.支持要素供给。对省确定优先发展、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落实电力市场改革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探索通过市级融资平台,采取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

  18.支持重大产业、创新项目。对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核电装备、汽车整车、高端化工、医药健康等领域,引进建设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拉动作用的高端产业项目;对列入国家战略层面、重要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引进建设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国内高端研究机构和产业化基地等重大创新项目,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支持或股权投资,在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特殊支持。

  19.支持新上、技改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且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最高1000万元补助。

  20.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经省和国家认定的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按照首次销售后1年内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的3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政产学研用”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21.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作品,给予100万元奖励。每年举办一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作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2.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对首次入选“山东省100强”“中国500强”“世界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被新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按其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600万元。

  23.支持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4.支持智能升级。对国家认定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5%、7%、1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5.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上云、设备上云。对实现年度新增标识注册量超1000万、日均解析量超300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免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全业务流程服务、年服务企业数量超过500家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和4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试点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6.支持绿色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循环)经济示范的园区、企业、工厂,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的重大节能工程,投入运行后节能量达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保障措施

  27.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造业强市领导机制,建立指挥部推进体系,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谋划布局一批专业化园区,加快打造上中下游产业链配套协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良产业生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落实推进。各区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8.推动“9+N”产业链式发展。结合全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推进实施,将“9+N”产业作为产业链布局的重点,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链长,每个重点产业链由1名市级领导担任链长。逐一产业链制定实施方案,绘制产业链全景图、发展路线图,实行企业、项目、产品、技术等清单化管理,确定发展目标,明晰发展路径,做长做大做强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9.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完善“9+N”产业统计体系,明确各区市“9+N”产业总产值基数,对区市产值增幅实行“蓝黄红”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把各区市主要负责人抓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绩实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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