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书适用于烟台市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
2.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3.请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申报书将无法提交。所有附件(证明材料)须按照规定格式(只支持jpg、png、PDF格式,20M以下))上传,不能压缩打包上传。
4.除证明材料外,所填内容均使用规范中文填写,个别专有名称如有必要可加注英文。申报书中所有时间格式为:20010101。
5.教育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所在国家、工作单位、所任职务。以上均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到月。
6.“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是指人选在引进(或兼职)到烟台前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引进单位及职务”是指来烟创新创业的单位及职务。
7.“籍贯”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8.专利情况,须提供专利缴费凭证或者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专利有效截图。
9.科技奖励位次、专利权利位次情况,统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如“5-1”、“4-2”等。
10.申报兼职创新人选单位须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须上传证明材料(平台正式批文或牌匾、证书等)。
11.必须提交申报信用承诺书。
12.申报人选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市“市双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