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中央和省属驻地单位柔性引进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办理程序
(一)高层次人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均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入职区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参保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也可通过下列线上办理途径办理,线下需至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入职的高层次人才参保登记办理方式:
(1)录用高层次人才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可自主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hj.yantai.gov.cn),点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登录”,登录后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增员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增员申报。
(2)录用高层次人才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可携带入编手续及机关事业单位增(减)员表,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府后路2号)3楼305室现场办理。
2.在市直参保企业单位入职的高层次人才参保登记办理方式:
(1)录用高层次人才的市直参保企业单位,可自主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hj.yantai.gov.cn),点击“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登录”,登录后点击“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中台)”,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增员申报。
(2)录用高层次人才的市直参保企业单位,可携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到烟台市政务服务大厅213窗口办理。
(二)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需求的参保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手机APP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助、免材料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所需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增(减)员表》《行政介绍信》、调令。
2.办理企业参保登记所需材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3.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免材料。
办理时限
1.参保登记业务:即时办理。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继续业务:
(1)机关事业单位转移接续45个工作日;
(2)企业间转移接续15个工作日。
主管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线上: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自主申报。
线下:①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府后路2号)3楼305室;②企业单位参保登记:烟台市政务服务大厅213窗口;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烟台市政务服务大厅217窗口。
服务信息
服务专员:烟台市社保中心机关社保登记服务科 于丽平
服务电话:0535-6201843
服务专员:烟台市社保中心企业社保登记服务科 尤廷振
服务电话:0535-6632171
服务专员:烟台市社保中心个人账户科 刘利达
服务电话:0535-663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