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除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可“先照后证”,允许其先向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再到许可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并可指定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全程协助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以上高新区范围内,持有我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籍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可以登记为内资企业,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办理程序
线上:申请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ytzwfw.sd.gov.cn/yt/public/index),点击“企业开办一窗通”专区,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各市、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主管单位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登记)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登记)
办理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专区
服务信息
服务专员: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一科 董 璐
服务电话:0535-6788856
服务专员: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刘晓林
服务电话:0535-6788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