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办理领事认证时,可指定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全程协助服务。对自办国家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对代办国家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书审核并上报外交部,服务专员主动联系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跟踪办件进度,及时反馈办件情况。
办理程序
1.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材料——接案——缴费——审核——签发或依申请代办——发件。
2.网办流程:申请人微信搜索“山东外事”小程序——选择“领事认证填报”——注册——登录——填报申请领事认证信息并上传公证书扫描件——审核——系统发送短信——申请人邮寄材料——缴费——签发或依申请代办——发件。
所需材料
1.公证书中所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烟台户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文中涉及外国公民的应提供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非烟台户籍公民另需提供在烟台一年以上长期居住证明(如连续一年以上在烟台居住证、派出所居住证明等)、学习(如学籍证明、在校证明等)、工作(如烟台社保参保或纳税证明等)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领事认档案登记表》;
3.申请领事认证的有效文书原件(公证书);
4.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还须提交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发布的《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规定汇编》中相关国家要求的材料。(http://cs.mfa.gov.cn/zggmcg/lsrz/sblsrzxz/201609/t20160917_957835.shtml)。
办理时限
自办国家(泰国):1个工作日完成。
代办外交部单认证或驻华使馆双认证: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上报外交部。
主管单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理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6号烟台市城发城市广场2区8楼843室
服务信息
服务专员:烟台市外办外事服务大厅领事认证窗口 隋玉娜
服务电话:0535-6601183